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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四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盐都区四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一是拓宽考核领域。整合考核资源和考核力量,把责任制考核与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与执法监察、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廉政谈话结合起来,丰富考核内容,拓宽考核领域,使考核更加具体全面。二是突出考核重点。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考核承担反腐倡廉任务较多以及业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三是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和分值,明确考核程序和要求,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打分,判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将责任制和考核细化为具体的14项目27条,考核对象对照目标逐条进行说明,群众逐条进行测评,增加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根据考核情况,分别分类实施奖惩,考核结果由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后存入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群众满意度低于85%的单位的领导班子主要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