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四举措狠抓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盐都区四举措狠抓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运用报刊电视媒体、网站、召开专题会议和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宣传,结合实际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确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理念,加强对公务人员法律、纪律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在区电视台反复播放《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公告》,进行广泛宣传,明确治理重点,并向社会公开了各成员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政府常务会、全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区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商业贿赂治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认真梳理和筛选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向社会公开专用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反映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关联企业投诉举报。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来部署落实。制定了《关于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关于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区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和审计局等查办案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责任,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备案、移送制度和商业贿赂案件协查机制,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的合力。在企业,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清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促进企业自律能力的提高,尤其是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四是严惩商业贿赂行为。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从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运用各种途径和手段深挖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打击在重点工程建设和物品采购工作中给予、收受回扣、手续费、礼品礼金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商业贿赂行为。对已经立案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