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着力提升查办案件“三化”水平
盐都区纪委着力提升查办案件“三化”水平
一是查办案件规范化。以实现办案程序化为要求,严格执行线索筛选、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处理或移送等环节,结合执纪办案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办案业务流程,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制定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办案工作程序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办案中的每一环节都要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不得违规操作。对需要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不能自作主张,擅自决定。
二是查办案件专业化。严格按照“二十四字”要求,做到查审分开,不断提高查办案件专业化水平。对移送审理的案件,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的,不予签收;对受理的案件,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的要补证;对分歧意见较大或难以定性的问题,提交常委会讨论;对重大案件适时提前介入,既把办案质量关,又做到快审快结。在处理中,要以事实为依据,纪律为准绳,对违纪违法者作出恰当处理,做到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实行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做到送达、宣布、执行、反馈、责任五到位,保证案件审理及处分的效果。
三是查办案件信息化。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重做到“信息收集”工作,收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执法检查中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信息;收集公检法部门所办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信息;收集财务、物价、税务、审计部门发现的案件信息;收集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时发现的案件信息;收集办案中涉案人检举揭发他人的信息;收集新闻媒体曝光的有关问题等。通过分析、研究和认真筛选,广泛获取有价值的信息。(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