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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打好“清明”廉政“预防针”

阜宁县纪委打好“清明”廉政“预防针”
 
    “步行扫墓个人诚心,公车扫墓故人痛心。阜宁县纪委提醒您过一个‘清明’的清明节”。在清明节来临之际,阜宁纪委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发送了这样一条廉政短信。
    清明节期间,该县纪委“四条禁令”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文明祭扫,“清明”过节。即严禁公车扫墓,清明期间,所有车辆除公务外,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严禁搞封建迷信,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先人,不得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铺张浪费,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禁借祭祖扫墓之机,趁机收受礼品礼金,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清明期间,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交警大队、新闻媒体等单位对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杨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