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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函”敲响节日公款旅游警钟
作者:CF
浏览数: 5183
来源:盐城镜鉴网
发布: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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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函”敲响节日公款旅游警钟
“五一”将至,阜宁县纪委给每位副科级以上干部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礼品”——“廉政提醒函”,给“节日病”敲响了警钟。一、不得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活动,干部职工不准以参观学习为名游山玩水或变相旅游;二、严禁公车旅游,公车私用;三、不得接受下属单位或部门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坚决从严查处,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邹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