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要求党员、干部常备“六盆水”
阜宁县纪委要求党员、干部常备“六盆水”
近日来,阜宁县纪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党员、干部常备“六盆水”。第一盆水用于“冲头”,清醒大脑,摆正自我,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第二盆水用于“净心”,涤洁灵魂,常思党性,经常洗刷私心杂念,从思想源头上常思已任,树牢党性,不断推动党的建设和经济工作。第三盆水用于“洗手”,干净做事,勤恳做人,常洗自己的双手,保持干净,不该伸手的不伸,不该办的事不办,不该拿的不拿。第四盆水用于“洗脚”,去除懒散,敬业奉献,脚勤不懒,戳得住、站得直、行得正。一步一个脚印,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群众之难。第五盆水用于“明目”,擦亮瞳孔,慧眼识金,当好“伯乐”。既要海纳百川,又要善别真伪,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第六盆水用于“漱口”,保守秘密,谨言缄口,不“跑风”,不“漏气”,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喝的不喝,养成良好的守密习惯。 (杨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