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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罗桥镇“三项制度”推进信访工作

阜宁县罗桥镇“三项制度”推进信访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更好地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罗桥镇成立了信访督查室,配备两名责任心强、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人员,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各村同时健全了信息员组织网络,及时掌握信访动向。在实际工作中,着重抓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信访隐患排查制度。对各村的不稳定因素逐一排查,并随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在月摸排的基础上,尤其做好重要时期的隐患排查工作。二是领导包案制度。对重要的信访案件,坚持谁包案、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少数长期无理取闹、纠缠不休,极有可能赴京、进省、到市滋事的上访老户,采取措施,做到“早晚有见面,出行知去向”。三是联合办案制度。在接访时,对一些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共同处理相关问题。(伏春华 汤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