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芦蒲镇对党员干部实行“四项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阜宁县芦蒲镇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实行“四项谈话”制度。一是在党员干部职务变动,受到奖励等时,推行“提醒谈话”制度。二是在党员干部中因工作方式欠妥而出现失误或个人遇到困难时,推行“帮助谈话”制度。三是对党员干部在选人用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时,推行“批评谈话”制度。四是对党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出现失误并造成损失的,或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群众反映较大的,推行“诫勉谈话”制度。(周艳艳 高坚 曹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