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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开展重点岗位“述评问效”、基层站所“访询评绩”活动

阜宁县开展重点岗位“述评问效”、基层站所“访询评绩”活动

    为切实履行岗位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在履职、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岗位“述评问效”和基层站所“访询评绩”活动。
    一、评议对象
    重点岗位“述评问效”的对象主要指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的具有审批权、处罚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内设科室或二级单位。今年重点对公安、国土、环保、住建、城管、交运、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安监等1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重点科室和二级单位进行评议。
    基层站所“访询评绩”的对象主要指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联系度比较密切的基层站所。今年主要对教育(中心小学、中心初中)、卫生、计生、文广新、法院、公安、民政、国土、水务、林牧、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农商行、安监、人社、住建、交运、电信、供电等21个部门所属的基层站所进行评议。
    二、评议内容
    (一)政务公开情况。法律规章、办事内容、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法办事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自由裁量幅度掌握是否得当,是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是否实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做到依法行政。
    (三)优质服务情况。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以及“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工作人员是否服务热情、用语文明、礼貌待人、优质服务。
    (四)清正廉洁情况。在履行岗位职责中,是否严格执行党政纪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是否存有粗暴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问题。
    三、评议方法
    (一)重点岗位“述评问效”
    1.对象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对照条件和要求提出参评对象。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被评议对象和集中评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通过电视、报纸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评议工作进行监督。
    2.代表选聘。参加现场评议的代表主要由被服务对象(包括农民、城镇居民、企业代表等)、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干部和职工、行风监督员和人民评议员三部分人员构成,其中被服务对象代表不低于50%。
    3.集中评议。集中评议的主要程序包括:①随机抽述。所有被评议对象都要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集中评议时,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参评对象进行现场述职。②询问质询。由评议代表就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廉洁自律、工作效能等方面问题向被评议人进行询问,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就评议代表平时收集到的相对集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向被评议对象进行询问或质询。③代表测评。由评议代表当场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测评。
    按照“突出重点单位,注意评议实效,逐步扩大范围”的原则,对重点岗位进行分类评议。具体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基层站所“访询评绩”
    1.征求意见。各镇区纪委定期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评议代表对基层站所进行巡视、视察、检查,对基层站所自由裁量权行使、重要工作推进、重大事项决策、重点信访化解等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了解社会各界对拟评议站所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集中梳理,对收集到的专题问题,开展延伸调查,实现常态监督。
    2.述职述廉。评议前由基层站所负责人向评议代表述职述廉,可以是所有的被评议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也可以现场随机抽取部分站所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
    3.询问质询。镇区纪委对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所提的,及平时收集到的相对集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向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询问或质询。询问结束后,由评议代表就基层站所贯彻执行党纪条规、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廉洁自律、工作效能等方面问题向站所负责人进行询问或质询,也可就述职述廉、集中询问未尽事宜进行询问或质询。
    4.当面评议。由评议代表对基层站所进行现场测评。
    基层站所“访询评绩”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下,由各镇区具体组织实施。评议代表的选聘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各类代表监督评议基层站所的实施意见》文件进行。
    四、结果运用
    1、将基层站所“访询评绩”评议结果向被评议对象的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作为主管部门对被评议对象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2、将重点岗位“述评问效”评议结果报县委组织部,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干部和机关中层岗位交流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较好的,将通过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凡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3、基层站所“访询评绩”和重点岗位“述评问效”评议结果,经确定分值权重后,合计总分作为其主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位次排名的主要依据。
    4、对全县参与评议的单位进行排名,排名情况纳入全县“双评”的考核评议。位次前、末三位的,分别加减部门单位0.5、0.3、0.2分。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开展“述评问效”和“访询评绩”工作,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精心组织好各场次评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评、问、建并举,把“述评问效”和“访询评绩”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借助评议的形式,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完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工作流程、工作作风、办事时限、服务质量、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着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优质服务,让企业认可,让群众满意。
    (三)严明纪律,确保公正。开展“述评问效”和“访询评绩”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评议结果都要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遵守评议纪律,确保以良好的作风开展评议工作,保证评议工作公开、公正、健康开展。(阜宁县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