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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做好“十二”字文章提升办案效能

阜宁县纪委做好“十二”字文章提升办案效能
 
    一是“分析”。就是派出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开展初核工作,并由分管常委组织召集初核情况分析会,选择一至二个主要问题予以重点落实,为下步谈话工作创造条件;二是“引导”。就是分管常委在听取拟被谈话对象相关情况汇报后,及时向县纪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召集相关人员传达委领导重要指示,以保证参与办案的同志准确领会上级精神,适度把握办案方向与力度;三是“保密”。就是在和被谈话对象谈话前,分管常委组织办案人员召开案件保密会,明确办案责任和保密纪律,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会诊”。就是在正面接触被谈话对象后,实行谈话情况阶段性会诊,由分管常委每天召集各办案小组负责人开会,遇特殊情况即时开会,重点强调安全问题,及时了解、分析被谈话对象交代问题情况和思想情绪变化情况,以便进一步有针对性的部署谈话策略与技巧;五是“交流”。就是在办案过程中,明确谈话组和取证区的各自责任,做到及时交流沟通、共享信息,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准确固定与完善证据;六是“剖析”。就是案件查处结束后,分管常委组织所有办案人员召开案件剖析会,认真总结案件查办的经验和不足,剖析发案原因,及时查找案件发生规律和发案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积极做好案件的后半篇工作,确保查案的整体效能。(嵇青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