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四“严令”管控土地资源
滨海县四“严令”管控土地资源
滨海县坚持最严格的土地资源利用管控措施,采取四严令措施,努力实现科学用地、规范用地、节约用地。
严格控地。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对新增建设用地做到合理、及时、节约供地,对占地面积大、效益差、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达不到环保等要求的企业,实行“腾笼换鸟”,全力化解当前用地瓶颈。
严格审地。建立项目用地会审制度,凡项目用地必须经国土部门集体会审,严格履行相关会审程序,对未通过会审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严格管地。严格按照“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管”的要求,加强在建项目的跟踪巡查、竣工验收等批后监管工作,形成“三个一”监管机制,即:“一宗一示”用地公示制度,制作统一规范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公示牌,在项目建设地醒目位置挂牌公示;“一地一卡” 信息管理制度,对供应的每一宗地制作一张建设项目用地批后跟踪管理信息卡,及时掌握用地动态;“一卡一人”跟踪检查制度,每个建设项目用地确定一名批后跟踪检查责任人,及时防范项目用地单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严查违法用地。由纪委牵头,联合监察、住建、城管、检察等部门查处土地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共查处工程建设、涉土领域大要案件12件,科级领导干部6人,一批越级级、集体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陈开尚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