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四化并举”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
滨海县“四化并举”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
一是服务网络化。成立县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在14个镇(区)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窗口,286个行政村设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站,实现全县服务组织网络一体化。二是监管全面化。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各镇区纪委(纪工委)全程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村级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民对集体“三资”决策、处置过程进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三是程序阳光化。村集体资产的购建处置和资源的承包租赁等事项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资金管理在预决算和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审批支取,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实行民主理财公开。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按规定程序召开会议,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对筹资酬劳情况进行公示,实现了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四是制度完善化。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从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入手,建立起村级民主理财、乡镇严格管理、审计审核把关、部门强化监督的民主化、科学化监督管理体系,为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陈开尚,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