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五举并抓”加强办案工作
滨海县纪委“五举并抓”加强办案工作
近年来,滨海县纪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这条主线,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努力形成反腐败合力,有力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违纪违法、损害群众利益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认真统一思想,争取广泛支持。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干部的认识统一到查办案件的实际工作中去。该委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相关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协调、安排和部署。该委通过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信访举报、纠风和案件检查工作中的问题。
二、拓展案源线索,加强初核管理。为进一步拓展案源线索,加强线索收集工作,该委在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关注媒体报道的基础上,着重从五个方面抓好线索摸排收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定期召开纪委常委会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摸排案源线索,纪委各室之间、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信息,实现案源线索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并参与了“小金库”检查、农村惠农资金专项检查、村级财务审计等专项检查,从中查找线索,发现问题;通过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了解民情发现案源线索;对民政、财政、国土、税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行业的重要部位、重要岗位设立了廉政风险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重点监控,一经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在办案过程中深挖细查,发现新线索查处新问题。
三、为加强案件的初核工作,该委常委会经常分析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分管案件的副书记亲自抓重大案件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凡进入初核程序的案件,实行定任务、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进一步明确落实办案责任;加强基层办案工作,每月要求各乡镇、部门及时上报群众来访案件、案件线索、案件初核和调查统计报表,该委组织业务骨干对基层办案工作予以指导;集中力量,切实加强自办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坚持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在不断强化办案人员工作技能的同时,积极实行以案代训,把有限的人员、车辆、经费,向查办案件工作上倾斜。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由分包领导全程参与、全程指挥、全程协调、全程督办。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对办案力量科学安排合理调配,确定一名干部为案件主办人,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规定由案件主办人最终撰写调查报告。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加强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办案。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同时采取抽查、指导基层排查、监督检查等方式,扩大案源线索,切实提高初核率。
五、抓好业务学习,提高办案水平。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开展 学习业务知识的活动,提高办案干部的业务能力;结合查办案件工作实际,开展自学,要求学习要有计划,并对自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进行办案业务大练兵,选取一些案情相对简单,便于查清的线索,组织全体办案人员进行实战练兵,在具体查办案件中学思路、学技术、学业务;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开展以案代训,让新同志提思路、提方法,老同志作指导、做协办人,培养办案干部的独立办案能力;结合办案实际,在检查室内部进行办案思路和案件难点大讨论,每个干部通过分析案件线索,提出自己办案思路,进行讨论修改,制定查办案件的最佳方案。(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