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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以“2+4”工作法开篇新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滨海县纪委以“2+4”工作法开篇新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滨海县纪委将继续以“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2+4”工作法确保基层权力规范运行,最大限度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2”,即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两项专项检查”。
    其一,开展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对各镇区、行政村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生资综合补贴落实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督促整改。
    其二,开展涉众收费专项检查。组织人员检查各基层单位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村级组织收费、涉农经营性收费、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等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查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行为。
    “4”,即以规范农村权力运行为中心,确保“四个全覆盖”。
    一是村级监督组织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激活各村监会监督职能,重点开展村级财务收支监督、重要村务监督、效能作风监督和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监督。
    二是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全覆盖。通过制度制约,在全县各镇村全力推行广泛覆盖、更新及时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鼓励、动员农村基层开通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并做好跟踪监督检查,保障农民群众对基层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覆盖。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意见》,着力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和监督到位。
    四是村情发言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在各行政村推广村情发言人制度,使村情发言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民主化,并保证发布内容的真实性、政策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滨海县纪委办公室 孟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