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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二项规定

滨海县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二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结合滨海实际,该县研究制定了新的《十二项规定》。
  《规定》明确要求,县领导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始终关注民计民生,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进百村、访千户、暖万民千人行动”,健全“三解三促”长效机制,每年安排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全力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坐访为巡访、接访为走访。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及规格,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大幅减少文件简报,简化改进新闻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访考察,按规定实行量化管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着力简化接待工作,到基层考察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扰民。努力规范服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在班行为,严格会场纪律,严肃镇(区)值班制度,严肃通讯联系纪律。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生活待遇的规定。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陶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