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滨海

滨海县纪委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

滨海县纪委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坚持把工作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关键措施,积极探索案件查办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了 “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带动整体工作扎实开展。
  一、县乡两级上下联动。乡镇纪委对情节复杂或阻力较大的案件,可及时向县纪委申请协作办理,县纪委研究批准后,由检查室牵头主办、派员介入或直接查办,实现县乡两级资源共享、工作上下互动,带动基层纪委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乡镇之间区域联动。按照地域相近、人岗相适、方便工作的原则将全县乡镇进行分组,资源互通,人员共享,切实调动乡镇纪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基层案件查办质量。
  三、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成立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和查办案件联席会议等制度,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等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将这些职能部门的人力、信息、职能等资源组织起来,综合运用,形成合力,有效解决了办案手段不多、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职能科室间横向联动。专门成立了委局查办案件小组,对于情节复杂的案件,相关室组横向联合,小组人员协作调查,集中力量,“兵团作战”,切实增强了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