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对基层案件提前介入审理保障案件质量
响水县对基层案件提前介入审理保障案件质量
针对基层案件审理环节比较薄弱的现状,响水县纪委对基层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审理,把基层案件调查中容易出现的证据不足、程序不规范、处理依据不充分等问题纠正在萌芽状态,保障案件质量。
提前介入审理的案件,主要是指镇、中心社区、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一经立案,即到县纪委审理室备案,并过堂。案件基本事实查清后,征求分管领导同意,便安排一名审理人员进入调查组。审理人员不参与案件调查取证具体工作,只依照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审阅在手调查材料,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审理意见。经提前审理的案件,在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后,仍按正常程序实施审理。此项举措,一方面帮助基层提升了案件查办水平,解决了基层案件处理久拖不决的问题,保证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另一方面保证了案件处理公正合理,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今年以来,对20件基层案件已全部实行提前介入审理,未出现一件处理不当或申诉复查案件。(张昌祥)
提前介入审理的案件,主要是指镇、中心社区、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一经立案,即到县纪委审理室备案,并过堂。案件基本事实查清后,征求分管领导同意,便安排一名审理人员进入调查组。审理人员不参与案件调查取证具体工作,只依照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审阅在手调查材料,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审理意见。经提前审理的案件,在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后,仍按正常程序实施审理。此项举措,一方面帮助基层提升了案件查办水平,解决了基层案件处理久拖不决的问题,保证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另一方面保证了案件处理公正合理,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今年以来,对20件基层案件已全部实行提前介入审理,未出现一件处理不当或申诉复查案件。(张昌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