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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纪委“严把四关”强化建设工程执法监察


响水县纪委“严把四关”强化建设工程执法监察

    一是严格工程招投标备案关。建设单位在开标前3日必须到县纪委备案,该县纪委对项目建设计划、立项、资金来源、招标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查,并逐一备案。二是严格建设单位廉政承诺关。凡涉及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单位“一把手”都必须与县监察局签定《廉洁责任状》,公开廉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监察机关“现场监督关”。建设单位向纪委提出申请,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派员实施现场监督,重点对投标企业的资格、工程质量、评标过程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四是严格“合同签订”关。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明确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建设工期、质量要求和资金拨付等详细内容。有效地推进了全县建设工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潘金山 刘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