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纪委检查二室建立案件预审制提升办案科学化水平
响水县纪委检查二室建立案件预审制提升办案科学化水平
该县纪委检查二室设立案件预审员制度,对案件证据材料、查办程序、办案行为、涉案款物实行“四位一体”内部实时监管,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质量。
案件预审员由政治素质高、精通或者熟悉案件调查业务知识、具有较强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办案一线人员担任。案件预审是联系案件调查阶段和案件审理阶段的桥梁,响水纪委检查二室,从案件调查阶段与审理阶段经常脱节的工作实际出发,创新案件检查工作流程,设立案件预审员,主要负责督促案件调查人员按规定办理案件审批、告知手续,监督案件调查人员的办案行为,审核在查案件的违纪构成及证据到位情况,监督案件检查人员按规定扣缴涉案款物,督促案件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查结案件,负责案件组卷及时移送审理,并与审理人员做好审理补证工作,有效提升了办案科学化水平(赵继军潘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