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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响水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纪实
  
    近年来,响水县民政局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服务群众最亲最实、落实工作最快最佳、社会形象最谦最廉”这一中心,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在全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创先争优、奋发有为的浓烈氛围,在2011年度全县目标绩效考核中,荣获综合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和“五好班子”建设等六个单项先进集体称号。
    一、深化思想教育   筑牢拒腐防线
      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规定,党员干部自觉对照《廉政准则》中的“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坚持老实做人、扎实做事、清白做官。在教育内容上突出抓好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勤政廉政教育。在教育方法上搞好“三个结合”,把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廉政承诺与对照检查相结合。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县警示教育中心、看守所参观,接受教育;举行“依法行政、远离渎职”主题报告会;组织观看“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警示录”专题片,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和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纪检牵头协调、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    形成长效机制
      该局以《干部职工“十不准”》工作纪律优化机关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充实物资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实行“五加二”的运行模式,有力地推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民政系统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招投标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县纪委《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实行四不直接分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印《县民政局党员干部职工廉洁高效便民服务知识问答手册》,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同时,对社会救助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优抚事业经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各种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按照资金用途、发放程序、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禁止挪用,对各项资金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三、创新工作举措  提升服务成效
      该局党组制定出台《问责问效问廉暂行办法》,对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的、回避矛盾和问题的、推卸责任和相互推诿扯皮的、服务质量差的,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在公务活动中未能认真履行廉政承诺的等26种情形进行界定,并明确相应的处理意见,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受到问责问效问廉的当事人,当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除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外,扣除当年全部考核奖金;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受到检查或诫勉谈话以上责任追究的,所在单位、科室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科室。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视问责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该局在坚持廉洁从政、建设廉洁型民政的同时,还结合“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建设责任型民政;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效能型民政。通过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的推进和落实,不仅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也进一步融洽了党群和干群关系、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响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