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民政局“问责问效问廉”强化干部监督
响水县民政局“问责问效问廉”强化干部监督
响水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干部“服务群众最亲最实、落实工作最快最佳、社会形象最谦最廉”的形象标准,制定出台《问责问效问廉暂行办法》,适用对象覆盖到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扎实地推进了全系统的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了服务民生的工作水平和质量。
监督内容实用化。问责问效问廉包括三大类26项。
工作程序规范化。按照局主要领导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后开展调查、下发《问责问效问廉通知书》,当事人书面回复并落实整改措施三项程序开展工作。
结果运用动真格。问责问效问廉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另扣除当年考核全部奖金;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受到检查或诫勉谈话以上责任追究的所在单位、科室本年度不得评先。
该局先后被表彰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省民政工作创优先进单位和全省民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响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