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地税局着力创新干部选拔全程监督机制
盐城市地税局着力创新干部选拔全程监督机制
今年以来,盐城市地税局在推进征管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三关”,保证了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引入竞争机制。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该局在3月份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了副科级基层分局长、市局稽查局副科级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工作,公开选拔38个副科级分局局长、6个副科级市局稽查局中层领导干部。此次竞争上岗的主要特点是范围广、规模大。凡是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任正股职干部二年以上、副股职干部三年以上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公务员考核为称职以上格次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争。全系统共有203名报名参加此次竞争。此次竞争,无论是范围之广、规模之大,均属盐城地税历史上创纪录的一次。二是认真落实群众“四权”。为准确地把握地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业绩,该局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干部公开竞争中,该局推行了“五次公示制”,即竞争方案、资格认定结果、民主测评结果、笔试面试结果、考察对象及任用结果公示制度,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阳光操作、透明运行。三是引入监督机制。在竞争上岗工作中,该局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要求对民主测评、笔试面试、干部考察等环节的监督的同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从方案设置、场地选择、考官选择等每一个环节的细微处入手,加大监督力度。在笔试、面试环节,引入外部资源,委托南京专业机构进行笔试、面试的命题。将121名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所属单位分成五个组,每个组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1人担任主考官、市纪委派监督员1人,其余6名面试考官,由31位具有二、三级考官资格的省级机关人事部门副处长以上干部、驻宁高等院校教授、博士生担任,保证竞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健全责任机制,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机制,严格实行“谁推荐、谁签字、谁考察、谁把关、谁决策、谁负责”,对决策失准、考察失误、把关失严,造成选人用人严重失误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全市新一轮征管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盐城市地税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