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水利局党委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盐城市水利局党委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市水利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并不继完善水利系统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工作齐头并进。一是及早研究部署,注重责任落实。3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度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度各项任务。明确要求全市水利系,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项工作。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计签订责任书33份。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3月中旬,局党委制定下发了《盐城市水利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领导、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责任分解意见》。《意见》紧密结合局系统实际,按照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为23项,逐一明确了分管领导、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局主要领导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位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氛围。枢纽处、工管处、设计院、机排处、水校等局属单位正在研究制定各自的工作要点和分解意见。4月份,局纪检组将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驻市水利系统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