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多措并举严查节日期间购物卡(券)销售
阜宁县纪委多措并举严查节日期间购物卡(券)销售
一是成立联合检查组。日前,阜宁县纪委会同县工商、税务、财政、电视台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城、镇(区)世纪联华、农工商、星地等30余所超市购物卡(券)销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现场查看了元旦以来各超市购物卡(券)销售明细及发票登记表。
二是加强购物卡(券)销售环节管理。在检查中,检查组要求各超市财务负责人,凡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款购买代币购物卡(券)的,一律不得销售;对购买购物卡(券)索要发票的,一律要实名开具发票,属单位集体购买的,要写明单位全称;同时,督促超市建立健全购物卡(券)销售会计资料,积极配合县纪委对公款购买购物卡(券)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是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县纪委在春节期间将不定期对公款购买购物卡(券)、收送购物卡(券)等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有违反规定购买、使用购物卡(券)的单位及违规收受购物卡(券)的党政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坏影响的典型案例将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四是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通过电视字幕、广播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公款购买购物卡和收受购物卡等行为。(蒋 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