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四措并举规范案件查办工作
阜宁县纪委四措并举规范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管理。对受理的各种线索均通过承办室或调查组集体研究,有效防止了案件线索流失和有案不查现象的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案件查处程序。从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等各个环节,都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操作。
三是严明查办案件工作纪律。每次办理重大案件前都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查办案件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泄露案情、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对暂扣、收缴涉案款物的管理,对办案中涉及的违纪款物,由专人负责,随时登记,及时移交。
四是开展 “一案两报告”制度。每查处一起案件,办案人员都要写出调查报告和剖析报告,在分析案发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督促发案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防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蒋将)
四是开展 “一案两报告”制度。每查处一起案件,办案人员都要写出调查报告和剖析报告,在分析案发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督促发案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防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蒋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