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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推行“三三”机制确保办案安全


阜宁县纪委推行“三三”机制确保办案安全

    阜宁县纪委推行安全办案“三三”工作机制,坚持“三结合”,做好“三延伸”,严把“三关口”,切实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今年一季度以来立案66起,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的“三零”目标。
    坚持“三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一是思想重视与落实职责相结合。经常性组织全体办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制度落实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细化并完善了《办案工作纪律条例》、《办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明确案件主办人作为办案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职责,同时针对具体案件的办案环节,拟订预案。三是硬件落实与文明办案相结合。在办公区域内单独设立了信访谈话室,合理布置摄像监控点。同时,在“人性化”办案原则指导下切实保障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
    做好“三延伸”,拓展安全防范范围。一是向前延伸,坚持案前防范。实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初核工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使用条件和范围。二是向下延伸,坚持案中监督。通过直接调查、指导办案、督办过问等多种方式,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查纠违纪违规问题,加强日常监控。三是向后延伸,坚持案后跟踪。制定案后讲评制度,在案件办结后,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反馈和讲评,不断改进工作。
    严把“三个关”,注重安全防范细节。一是落实责任,制度把关。严格执行立办案期间分管副书记、常委轮流驻点值班制度,三班陪护人员制度,24小时全过程录音录像监控制度等。二是安全防范,预案把关。根据涉案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尽可能全面分析和测预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风险点,随时做好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准备。三是强化素质,教育把关。实行岗前谈话教育,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腰进行一次办案安全防范教育谈话,上一堂安全防范教育课。实行事前谈话教育,办理案件前由分管副书记进行案前谈话,重申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三是例行谈话教育,每月召开办案安全教育会,开展办案安全交流讨论,查漏补缺。(张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