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村务公开工作做到“四规范”
阜宁县村务公开工作做到“四规范”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凡是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涉及“三农”问题的政策和标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事情等,都必须公开。尤其突出对城乡低保、扶贫救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流转、计划生育、房屋拆迁、城镇建设等事项的公开。二是规范公开时间。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对于一些日常事务,如财务收支情况、计生指标等,在下月5日前公开。对一些时令性的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实行实时公开。三是规范公开形式。要求每个行政村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所有公开内容必须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观看。还利用有线广播、电话、公开信、监督卡、民主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告知不同群体。针对群众在某一时期最想了解、事关重大的事项,实行点题公开。四是规范公开程序。在公开村务时,先列出需要公开的事项清单,再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然后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并通过,最后报镇纪委备案后公开。(郁永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