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多措并举落实公务人员禁酒规定
阜宁县多措并举落实公务人员禁酒规定
自3月16日县委出台《阜宁县公务人员禁酒规定》后,县纪委将《禁酒规定》的内容印制成卡片,下发到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份,并要求各镇区、各单位将《禁酒规定》印发至所有工作人员,所有机关干部都签订了禁酒规定承诺书,保证严格执行禁酒规定。镇区聘请群众代表担任禁酒监督员,对村干部进行监督。机关单位利用信息群发平台定期发送禁酒规定信息,提醒干部职工遵守规定,保持形象。对确需安排酒水接待的 “三重”(重要外事活动、重大招商活动、县外重要来宾)从严把握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所有参加接待人员必须全部注明,并严格执行请示制、汇报制、备案制度规定。对应报未报的,一律视为违规,按《禁酒规定》处罚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纪委成立督查组,加大明察暗访和违规问题处理曝光力度,确保禁酒规定得到了严格执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以优良两袋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把“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邹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