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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四项措施”护航高考

阜宁县纪委“四项措施”护航高考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该县纪委高度重视高考监督工作,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高考考风考纪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成立考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在全县3个考点183个考场安排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程巡监。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参与监督检查的纪检监察人员带头严格遵守高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的基础上,确保监督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督促交通、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对考风考纪、试卷运送、发放和回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发生舞弊违纪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可能出现的玩忽职守、高考泄题等违纪违规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凡在高考中出现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姚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