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芦蒲镇在农村基层推行“五廉”监督法
阜宁县芦蒲镇在农村基层推行“五廉”监督法
一是“记廉”:实行廉勤监督日记月报制度,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如实记录。村廉勤监督委员会每月一次督查,镇纪委半年调阅一次,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
二是“诫廉”:村廉勤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对村“两委”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提高村干部的廉政意识。
三是“评廉”:结合年终村“两委”干部述职述廉,对每位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四是“询廉”:村廉勤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定期向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询问村“两委”班子和干部个人的廉监情况,重点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今年上半年,19个村村廉勤监督委员会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32条,镇纪委对村干部廉政提醒3人次。
五是“核廉”:对大额支出或群众对支出无异议的村,由镇纪委牵头,村廉勤监督委员会抽出专人审核其费用支出情况,对有问题的,转入案件处理,并将结果存入个人廉监档案。(周艳艳 王海平 曹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