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阜宁

阜宁县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

阜宁县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提高招标代理业务确定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阜宁县规定,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在列入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中和代理资质许可范围内,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按县政府投资优化环境实行低价收费的标准,在列入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中,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由招标人在列入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中,自行确定和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但收费必须按有关文件下限执行。(嵇青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