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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五措并举,强化村干部廉政建设

滨海县五措并举,强化村干部廉政建设
 
    为强化村干部廉政建设,促进乡村和谐,滨海县纪委通过“教、述、评、谈、查”五项措施,强化村干部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受到了群众好评。
    一是教育培训。规定村“两委”干部每年必须参加2次以上以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对村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述职述廉。每年开展二次述职述廉活动,要求村支书、村主任每年必须分别向乡镇党委及全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作述职述廉。三是群众评议。要求村干部每个季度要接受群众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四是提醒谈话。对群众评议较差或有群众反映村干部有廉政问题的,由镇党委书记或党群副书记、纪检书记约谈,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查找存在的问题。五是监督检查。成立了村级助廉员,选聘一些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群众基础好的党员担任,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广泛征求群众对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向乡镇党委汇报村干部在遵守廉政纪律方面的情况。(陶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