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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深挖线索扩大案源

滨海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深挖线索扩大案源
 
    一是从信访主渠道中“理”线索。实行逐级排查。对群众来信来访,无论反映的内容实不实、线索具体不具体,由专人进行登记、梳理、分类,由主管领导过滤、筛选后,由常委会集体排查,逐条分析,由浅入深地理出案件线索。将案件与信访联动。把案件与信访工作进行“捆绑式”推动,两项工作由一个领导分管,两项任务一起部署落实,并实行接访、办理、查案、反馈“一条龙”,使办案人充分掌握信访过程和举报内容,防止因信访与案件脱节而导致线索遗漏。
  二是从专项治理中“挖”线索。综合运用纠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工作资源,相继从清理“小金库”、整顿“公路三乱”、农民“两免一补”、“村村通”工程、农村“三资”清理、财务专项审计等专项治理工作中挖掘案源。
  三是从明察暗访中“摸”线索。重要节日、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之前,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在预防、监督的同时,发现、排查案件线索。
    四是从在查办案件中“查”线索。对正在查办的案件,拓展领域,深挖细抠,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及时从中捕捉新的线索,做到从本案挖他案、从小案挖大案、从个案挖窝案。同时,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协调联系,建立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并主动介入,从各类在查案件中获取违纪案件线索。(罗华 段玉龙 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