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实现“四化”
滨海县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实现“四化”
近年来,滨海县纪委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不断强化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建设,在不断完善和提高的基础上,实现了案件查办工作“四化”建设:
一、实现了办案程序流水化。从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监督7个关键环节为基础,以6个必经程序为保证,整体细化为37个具体步骤,每个环节、每阶段任务具体,内容简洁明确。并将该内容制作成卡片,办案人员人手一份,随时备查备用。
二、实现办案文书格式化。制作了《案件查办模拟卷宗》,统一了文书格式,从案件初查、立案调查到两规呈报审批、涉案款物的登记、处分决定执行等都有统一的文书格式样本,从编号、行文到备案都用制度形式予以明确,减少了办案文书的随意性。
三、实现组织协调经常化。坚持把组织协调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组织在办案过程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在案件的相关人员和组织中,形成了思想互信、力量互补、手段互助和信息互通的“四互”新型工作格局,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质量提供组织保障。
四、实现办案监督立体化。经过不断探索,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体系,实现对人、对事监督的有机结合,拓展监督空间,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改进监督方式,在坚持依靠制度等措施加强监督的同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控。在办案场所配备了现代化监控设施,安装了摄像视屏,24小时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监控。(李颖 孙信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