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
滨海县纪委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追踪信访、案件线索秩序,促进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查处案件公正廉洁,维护公平正义。该县纪委在基层工作室全面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让当事人对查案人员的行为合法性进行监督、评价。
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是为了解决群众所反映的个别工作人员在追查案件线索过程中所存在强硬、不文明行为的现象,是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科学地在廉政监督卡上注明查案人员、接受查案单位(地点)、查案时间、投诉电话(传真)、投诉邮箱、投诉地址等监督内容。其作用在于:一是将“五个严禁”、“十六字”办案指南、“二十四字”审理方针的规定内容印在监督卡上,即提醒查案人员时刻提高自省自律意识,又给群众提供了监督的准则;二是在监督卡上注明投诉电话(传真)、邮箱和地址,为群众开设投诉“绿色直通车”;三是当事人对照监督内容,认为办案人员有违纪行为或存有不公正、不透明、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行为可进行举报,直接送交或邮寄纪委办公室。四是在接到当事人举报后,纪委办公室将将根据投诉线索进行调查,对反映属实的违法违纪问题,一旦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五是通过该制度由群众口耳相传在更大范围内宣传纪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准则,同时在党群干部中增强案件查处的威慑力、公信力。(姚奇 卢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