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岗位目标管理
滨海县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岗位目标管理
近日,滨海县纪委制定出台了《2012年度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该项考核细则将全年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细化、量化到人,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具体分值。年底,对照任务及完成情况,个人按考核内容写出书面总结,逐项进行自我考核打分,考核办公室则根据各人共性目标完成情况、本人自评、群众测评、领导评价等,汇总出个人最后得分。对于年度考核得分位于机关全体人员后2名且总分低于80分的,委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在机关内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下一年度转入“学习岗”。该县近日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目标承诺会上,14个镇区纪检监察负责人和委局机关14个室主任就进位争先、创新创特色、信息宣传报道等8项工作分别进行岗位目标承诺,县纪委常委和所有承诺人分别向县纪委书记递交目标承诺书。考核细则的出台及目标承诺会的召开,进一步提高了滨海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了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全系统形成了比、赶、超的良好氛围。
(洪涛 梁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