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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严把“内审关”确保案件质量

滨海县纪委严把“内审关”确保案件质量

    近年来,滨海县纪委审理室在审理工作中,始终严把内审关口,坚持秉公执纪、依法量纪,确保案件质量水平。
    一是严把案件入口关。凡本委自办案件都由分管案件审理的专职常委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所审案件的全过程及案件质量负责,对不合格的案卷,有权直接退卷或者提出补证意见。
    二是严把案件定性关。凡受理的案件,都要经过三个环节,即审理小组合议、室务会审议和县纪委常委会审定,保证案件审理的准确恰当。
    三是严把案件材料关。在审理中,对移送的案件,证据不完善,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接收,并提出补充建议。待案件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经得起审查时方可接收。
    四是严把案件量纪关。在违纪人员填写《自行量纪自我教育》表格时,要对违纪人员的自我定性认真研究解决,充分保障违纪人员的权利。(李颖 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