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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三考”提高办案质量

滨海县纪委“三考”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 “考人”。每月根据岗位要求,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遵守纪律等情况对案件查办人员考评。
    二是“考室”。每季度按照本级纪委的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以及工作创新,量化分值对案件查办科室的进行考核。
    三是“考绩”。每半年根据案件认定的难易程度、办案时限、有无退回补证情况设定分值,同时加大错案的扣分比例,对查办的案件考评。(洪涛 梁海平 顾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