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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大江对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二十字”要求

滨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大江对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二十字”要求

    一是增强认识。案件查办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高度重视、摆在突出位置;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刚性手段和反腐利器,要善用“这把利剑”,通过执纪办案,达到惩处极少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充分调动和保护大多数人的目的。二是坚持原则。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和违纪必究的原则,以服务服从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中心,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侵害群众突出利益的案件,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突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突出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四是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威慑作用,使人不敢违纪;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使人不想违纪;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清源作用,使人不能违纪;发挥案件查办的服务保障作用,使人不去违纪。五是严守纪律。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纪律和办案纪律,做到守口如瓶,不该说的不说;树立执纪如铁的理念,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案,实施安全文明办案,实现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的“双零”目标。(卢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