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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大江同志对纪检监察创新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滨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大江同志对纪检监察创新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把创新作为习惯思维和自觉行动,融入工作谋划、措施制定、督查落实等各个环节;要勇于打破陈规,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不怕挫折,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要有创新的智慧。虚心学习和借鉴外地好做法、好经验,结合实际,开动脑筋,吸收精华,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措施、工作载体等方面独辟蹊径,时刻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转”,永远领先一步。三要有创新的措施。细化目标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使单一的“创新项目”转化为“工作品牌”和“工作名片”,努力推出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反腐倡廉创新工作亮点。四要有创新的环境。建立完善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对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激励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形成每年制定一个创新计划,完成一批创新任务,形成一批创新成果,表彰一批创新集体,使创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陈开尚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