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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职能

滨海县纪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职能

    近年来,滨海县纪委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宗旨,在严格遵循“二十四字”审理要求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四个合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探索审理工作新局面,力求使案件审理工作更上一个高台阶。
    一是合理利用人才。合理安排岗位,合理分配职责。
    二是合理安排学习。交流学习,弥补自身不足;主动学习,提高自身工作水平;指导培训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学习,全方面提高办案人员工作能力。
    三是合理介入案件。介入调查前须由相关领导指派,不可私自介入调查,要以熟悉案情,缩短补充调查取证时间主要目的;介入调查时不可干涉办案人员查办案件,以协助为主,以指导为辅,保证查办方向不偏离主轨道形成初步审理建议为主要任务;介入调查后不可因曾参与调查而有任何主观因素掺杂其中,要确保案件审理结果公平公正。
    四是合理贯彻落实执行工作。监督处分决定的送达,以减少处分决定延误现象发生;监督处分决定的宣布,以杜绝不宣布或小范围宣布现象发生;监督处分决定的执行,以避免“处分打折”现象发生。(刘溢潇 王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