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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工商局建立《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

滨海县工商局建立《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
 
    为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滨海县工商局对系统内新提拔任用的科室正副职和基层分局副职非科级领导职务实施《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
    廉政考试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为主,重视考试过程,严肃考场纪律,不让考试流于形式。考试成绩在七日内公示,按照考试分数高低分为A、B、C三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基层和科室岗位实行区别对待,A为优秀等级,选拔到重要岗位,B为良好等级,任用到次重要岗位,C为一般等级,任用到基础岗位。对于考试不合格者,暂缓任用,1个月内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未合格的,不予任用。
    通过开展任前廉政考试,使干部理解和熟悉掌握党纪条规,并转化为内心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使廉政的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党纪法规的约束作用。此外,将干部的考试成绩进入廉政档案,通过严格考试结果运用,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促进干部知廉、学廉、践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徐信国 潘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