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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大力实施“基层信访巡回走访制度”

滨海县纪委大力实施“基层信访巡回走访制度”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变上访为下访,为广大农村、企业和社区主动提供信访举报服务,调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企业及群众的维益权,滨海县纪委大力实施“基层信访巡回走访制度”
    一、走访的内容。在农村主要走访乡村干部廉政状况和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企业主要走访是否存在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在城内社区主要走访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廉洁自律情况。
    二、走访的方式。巡回走访的方式主要包括党风巡视、专项稽查、专项清理、专项检查、随机暗访等。
    三、走访的分工。走访企业工作、走访农村和社区工作由信访室、纠风室、党风室等相关室负责。主管领导要主动参与、指导和督办走访工作。
    四、走访受理举报的办理方式。由走访工作组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同时到信访室登记,办理签批程序。
    五、走访问题处理结果的反馈。走访收集的实名信访举报线索,需要反馈查办结果的,应向举报人及时反馈。
    六、走访的要求。(1)走访过程中要做好记录(2)要注意保密,走访过程中收集的线索不得泄露。(3)走访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统一按正常的信访程序处理。特殊情况必须当场处理的,要向有关领导请示后,按领导的指示作出处理。
    截止目前,共发现23个问题,立案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7件,对4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滨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