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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办案工作

滨海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办案工作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办案力度,采取“四项措施”,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管理。为便于群众举报,拓宽案源,该委信访室专门设立办公室接待信访。同时,对各个渠道收到的信访举报案件,实行信访室“一个漏斗”进出的案源管理机制。
    二是完善组织协调配合机制。在机关内部,加强各室之间的联系,搞好内部协调;对外,加强同公、检、法、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互动配合,整合查办案件资源,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纪检部门提前介入共同查处,避免事后移交过程中使案件流失,利于案件深查和提高成案率,形成重拳,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三是加强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一案双报告制度”,认真剖析大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挖根源,探索规律,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件成因、危害性、防范措施的调研,找准问题的症结,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发挥参谋职能。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改变过去就案查案的做法,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整体效果。
    四是加强跟踪督办。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后续管理和协调,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在移送司法机关后,对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办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敢于自我否定。(罗华 段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