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三个力求”提高办案能力
滨海县纪委“三个力求”提高办案能力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三个力求”,进一步提高执纪办案能力。
一是优化办案环境,力求“敢办案”。为克服部分同志在工作中存在怕得罪人、怕承担责任的思想,每个案件都明确承办人和责任人。优化办案工作环境,让办案人员消除顾虑,大胆地开展工作。
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力求“会办案”。该委有针对性地对办案人员进行办案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培训,采取“以老带新、案例剖析、跟班办案、案件总结”等形式培养办案人员的“实战意识”,从而不断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工作室还把办案情况和全年目标考核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了办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加强上下沟通,力求“能办案”。该委各室强化沟通,特别在办理有一定阻力的案件期间,及时请示汇报,争取各方支持,确保办案质量;加强与被查对象所在单位党委、纪委的联系和沟通,获得理解和支持,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坚持在拓展办案效果上求突破: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抓整改;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纪抓教育;注重惩防结合,建章立制抓源头。(段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