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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信访工作念好“五字经”

滨海县纪委信访工作念好“五字经”

    一是对于初信初访件,突出一个“快”字。即快审阅研究、快查访查办、快情况反馈。从而有效地稳定信访人的思想情绪,避免矛盾激化而越级上访。
    二是对于集体信访件,体现一个“细”字。即细心接待、细心倾听、细心解说,耐心细致地做工作。通过细心的解说、合理的建议、有效的协调,最终稳妥地化解信访矛盾。
    三是对于越级信访件,保证一个“稳”字。即稳定上访人,稳妥地处理。少数上访人对基层党组织不信任,主观上认为,上访层次越高,解决问题就越快越好。对此,县纪委不迁怒指责,沟通思想,正确引导。此举有效地稳定了上访人,为在基层解决信访矛盾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是对于重复信访件,落实一个“准”字。即事实准确、定性准确、处理准确。对每一起重信重访件,市纪委坚持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事实不清需重新补证的,坚决重新补证;定性不准确导致有争议的,坚决重新定性、重新处理。
    五是对于信访结果,维护一个“公”字。即在调查期间处于公心,不偏不倚。调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向调查人、被调查人公平公正地反馈情况,向社会公开。(顾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