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严把“四关”加强案件管理
滨海县纪委严把“四关”加强案件管理
滨海县纪委严格落实依法依纪办案要求,从规范办案行为入手,建立健全案件检查、审理工作规程、岗位职责、办案纪律等工作制度,严把四关,促进了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严把信访初核关。对滨海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信访线索和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实行集体评估,根据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可查性,研究确定重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分类进行调查。
二是严把证据审核关。在案件证据的收集提取上,严格要求办案人员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严禁违反程序调查取证。要求认真鉴别和使用证据,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时,要及时进行重新取证、补证,确保案件证据的确凿、充分。
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严格执行量纪标准,做到定性标准,量纪适当。
四是严把处分执行关。凡是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违纪问题,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组织、人事部门,并进行跟踪调查,保证处分决定及时执行到位。(顾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