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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十项规定”从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作者:shc
浏览数: 4163
发布: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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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十项规定”从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日前,该区纪委印发《盐都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十项规定》,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执纪办案水平。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一般工作人员一律调离纪检监察机关,中层干部一律降职或免职,并建议调离纪检监察机关。构成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镇(区、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