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三督办”严查信访件
盐都区纪委“三督办”严查信访件
盐都区纪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采取“三督办”方法明确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上级纪委和区主要领导转交区纪委办理的信访件,由本委主要领导亲自阅批,亲自督办,相关办理结果由信访室按照程序上报;区纪委受理查办的信访举报案件,由本委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督办,信访室及时掌握信访案件办理进度,督促办理单位按时保质结案;区纪委交给乡镇、部门办理的信访件,由本委信访室主任具体负责督办,明确办理时限,督促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区纪委通过这一方法,有效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疑难信访问题,同时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陈建军 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