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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民政局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七个要”

响水县民政局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七个要”

    一要把民政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主要领导应定期听取信访办公室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合理化建议,过问本单位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
    二要坚持民政信访领导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要明确本地区民政信访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并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跟踪落实。
    三要对民政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把信访工作作为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四要坚持民政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及“三解三促一加强”制度。
   五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处置失当而引发上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要坚持下访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方法,由群众上访变为领导干部下访,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民政政策,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七要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响纪宣)